舟山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贷款对象:
专项信用贷款面向市区各类中小企业,主要用于解决企业小额、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重点扶持产业配套、转型升级、高新技术、对外贸易,以及商贸旅游、信息技术、中介服务等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贷款企业基本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已在市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二)总资产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亿元以下;
(三)运转正常,产品有市场,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特别是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无不良嗜好;
(五)财务核算制度健全,会计信息真实,拥有持证的专职会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代理记账;
(六)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5%。
注:具体申贷细节可参阅《舟山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内附:舟山市区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申请表),可点击下载如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