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补助。全省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分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两类,国外培训人员采取地区和部门推荐,全省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国内培训设工商管理或工程硕士课程示范班,由承办院校提出培训方案,报省经贸委商省财政厅审核,按计划组织实施,根据培训质量和人员数量给予定额补助。
2.举办全省大企业大集团负责人高级研修班、大型专题知识讲座。根据全省大企业大集团负责人经营管理培训计划,对高级研修班和大型专题知识讲座的授课费、场租费等给予补助。
3.浙江省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体系建设。对省职业经理人数据库建设、职业经理人培训大纲和教材的编写、职业经理人测评技术的开发和测评基本设施的建设给予补助。
4.浙江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和浙江省“十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机构的考核奖励。对浙江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和浙江省企业培训机构进行评比考核,对优秀培训基地和“十佳”企业培训机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分别用于培训基地教学设施建设和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具体办法由省经贸委商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5.浙江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