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机器换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温政办〔2014〕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30号)、《关于2014年加快推进“机器换人”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经信投资〔2014〕7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机器换人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78号)精神,加快推进“机器换人”,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全面落实省“555机器换人”推进计划,按照分类指导、典型示范、资金扶持和机制保障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针对行业发展劳动力密集环节,作业环境恶劣环节,流程和产能瓶颈环节,按照部分环节“机器换人”、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机联网、厂联网的要求,不断提升企业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解决好企业日益严峻的“招工难”、“用工贵”问题,努力实现产业的自动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安全制造。
(二)工作目标。2014年,全年全市组织500家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工作;全市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性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组织开展“一地一业一策”活动,各地针对区域内某一重点行业进行扶持推进,对关键环节和重点技术进行攻关;全市组建电气、鞋业、服装、汽摩配、泵阀等重点行业“机器换人”产业技术联盟,为行业“机器换人”提供综合解决途径;扶持20家以上“两化融合”和物联网技术在生产过程中广泛应用的示范企业;扶持1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首先应用于我市企业的智能装备。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项目服务。要及时掌握好“机器换人”企业和项目的进度和动态,了解推进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融合政府、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中介组织等多方面的力量,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项目进度。特别是发挥好科研机构的作用,依靠产业发展联盟,通过专家诊断,方案设计,实施应用,成果评判,行业推广的路子,全面推进“机器换人”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大财政支持。积极鼓励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争取一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规模效益好的项目列入国家、省计划,得到专项贷款和国债、省财政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享受《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3〕69
号)、《关于印发温州市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3〕143 号)、《关于助企强工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4〕28
号)等文件精神,对具有“机器换人”示范带动的市区企业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县(市、区)政府也要根据财政状况,制订相应的奖励办法。
(三)拓宽融资渠道。各地政府和行业协会要充当信息“中介”作用,及时把当地或本行业“机器换人”的项目统计汇总,推荐给银行或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通过加强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衔接与协调,通过“银企合作”、“银项合作”,争取有更多的信贷资金用于技术改造。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通过企业改制上市和资产重组等工作,在资本市场募集更多的资金,从而最大可能提供“机器换人”项目的资金保障。
(四)强化空间保障。各地要努力在存量空间和增量空间上支持企业“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对特别重大的“机器换人”项目,要舍得拿出土地,在新增用地上予以倾斜。各小微企业创业园要优先安排“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入驻,支持“机器换人”技术改造实施企业进行“空间换地”,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开发存量空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切实把“机器换人”工作列入工业有效投资的首要内容,在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下设“机器换人”专项工作组,以发改、经信、财政、科技、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为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统筹全市“机器换人”各项工作的推进。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研究“一地一业一策”实施意见(或规划),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确保今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优化环境。进一步发挥驻企业服务员的作用,围绕企业“机器换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流程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效率最好的要求,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打通为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三)营造氛围。要围绕“机器换人”这项中心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开展重点项目有效推进的典型报道,宣传先进案例,总结有效经验,切实推动加快机器换人工作的深入开展。召开典型“机器换人”项目现场推进会,学习、交流先进经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